十堰国药东风口腔医院伦理审查委员会由从事口腔医学相关专业人员、法律专家及来自其他单位人员共7名委员组成,其中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2名,另设秘书1名。我院伦理委员会始终秉承“尊重、不伤害、公正”的伦理准则,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尊重和保护受试者的合法权益,规范伦理委员会的组织和运作,遵循国内相关法规与国际伦理指南开展工作,对开展药物临床试验、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涉及人的医学临床研究、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的科研项目进行独立的伦理审查,保护了受试者的安全与权益。
十堰国药东风口腔医院伦理审查委员会成员信息表

非本机构委员不是本机构任何成员直系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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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龚正豪